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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人选的通知

来源:胜利教管中心;东营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4-09-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

2014-09-02        中心办公室



关于转发《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意见》

及《关于遴选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意见》及《关于遴选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人选的通知》转发给大家,望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遴选和申报工作。

二、各学校于 9月 14日前 将申报材料以学校为单位上报人事科A321房间,电子版一并发送至人事科邮箱。

三、不明事宜,请咨询人事科,联系人:郑金辉,联系电话:8711153,电子邮箱:sljyrsk@163.com

                        人事科

                     2014 年9月2日


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意见.doc;
关于遴选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人选的通知.doc

关于遴选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人选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根据《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意见》(东教发〔2014〕40号)安排,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东营市教师梯级发展人选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范围

根据《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意见》实施原则及培养范围要求,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申报相应的层级,由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层级要求予以合理分层,择优确定各层级培养人选。

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根据评选条件上报个人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人选申报表》(一式5份,见附件1);

2、第一学历、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等复印件1份,在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教育创新人物、市功勋人民教师等荣誉中,个人所获最高荣誉证书或表彰单位印发的通知文件复印件1份;

3、个人获最高荣誉以来,发表或取得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著作、论文、各类教育教学成果比赛证书复印件1份;

4、东营名校(园)长建设工程和齐鲁名校(园)长建设工程人选需提交入选以来学校所获得荣誉称号的奖牌、证书照片。

(二)单位审核

各县区以县区为单位、市直以学校为单位、局机关以科室为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后,将申报材料和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家遴选

1、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评,确定符合条件的入选人员;

2、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对初评入选者进行复评,按层级要求予以合理分层,择优确定各梯级培养人选;

3、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指导、组织个人申报工作,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定。

(二)对在选拔、推荐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对相关单位、个人通报批评。

(三)请各单位于 9月 15日前 ,将本单位申报人材料汇总后报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北楼310房间,邮箱:dyjymg@126.com)。

(四)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人选申报表

      2.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申报人员汇总表

东营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日

附件1

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人选

申  报  表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申   报   层   级                        

最 高 荣 誉 称 号                       

东营市教育局      制表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请用计算机准确如实录入本表各项内容,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审核。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四、“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姓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

年月

(照片)

政治

面貌

教

龄

学

历

专业技术等级

所在

单位

现任行政职务

通信

地址

手机

固话

申报层级

目前最高荣誉称号

获最高荣誉称号以来主要成果

注:著作、论文、各类教育教学成果

主要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800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级教育管理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申报人员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出生年月)

教龄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学历

所在单位

申报层级

最高荣誉称号

东营市教育局文件

东教发〔2014〕40号

关于印发《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现将《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教育局

2014年8月20日

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意见

为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深化“东营市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工程(2014-2016年)”的实施,加快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营造与教育转型发展相适应的高品质教育生态,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经研究,自2014年起,启动实施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战略,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建立健全全市教师专业发展梯级晋升的激励机制为抓手,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规律,通过有序推进和良性发展,培养造就一批在市内外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家型教师,全面提升我市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全市教育转型升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工作目标:为全市骨干教师搭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教育名家”五级培养平台。县区、学校依此建立与自身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教师梯级培养机制。市级梯级培养平台分为“东营骨干教师--东营教学能手--东营学科带头人--东营名师--东营教育名家”五级。通过建立教师梯级培养平台,让广大教师找到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追求”,形成良好的教师梯级发展态势,实现分层培养骨干教师,整体提高全体教师队伍素质的目标。

二、实施原则及培养范围

实施原则:以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各类评选结果为基础,结合东营教师梯级发展平台需要,对报名人选择优予以分层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含普通中专)骨干教师、校(园)长和教育科研机构教研员均可申请。

培养范围:

东营骨干教师:市青年骨干教师、各县区教学能手、市直学校评选的教学能手及其它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

东营教学能手:市级教学能手;

东营学科带头人:市学科带头人;

东营名师:东营名师、东营名校长、市特级教师、省教学能手;

东营教育名家: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市功勋人民教师、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三、培养措施

(一)实施分层协同培训,力促综合提升。学校和课堂是教师成长的主阵地,学校应结合特色建设和长远规划,积极创设和优化培养人选成长环境,重视发挥校内名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名师带动,务实开展校本研修、教研科研等,促进教师快速成长。“东营骨干教师”、“东营教学能手”与“东营学科带头人”的培训以市级学科能力培养与综合提升为主统筹安排,并充分发挥其学科领军人物的带头作用;“东营名师”、“东营教育名家”以个性化、菜单式高端培训为主,采取导师带动、挂职培训、影子培训、出国研修等方式,突出综合能力培养、风格形成与品格铸造,为培养人选专业成长提供更多机会和平台。

(二)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充分发挥培训引领作用。各教师教育培训机构、学校围绕教育中心任务,积极参与基础教育改革实践,以广大教师成长需要为出发点,努力改革现有培训方法,科学设计培训内容与实践活动,突出教师培训目标的多元化和进修方式的多样化,为广大教师专业发展服务。对教师教育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并予以解决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打造名师工作室。市教育局设立教师梯级培养专项资金,从教师专项培训经费中列支。各有关学校须建立以“东营名师”、“东营教育名家”名字命名的名师工作室。市教育局每年给予每个工作室10000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各县区、市直各学校须给予5000元的配套资金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工作室硬件建设、环境创设、资料购置,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项目研究,国内外高层次的教研、学术交流活动,撰写、出版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论著等。

(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培训实效。针对不同层级教师梯级发展的具体培训工作,以项目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化策划、运行、管理与监督。确保每项策划都立足于层级教师实际,整个管理实现全过程跟踪服务,培训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五)强化政策导向,创造良好环境。对培养人选在科研立项、进修提高、学术交流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给予优先考虑,并对其中特别优秀者给予重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养人选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齐鲁名师名校长、市功勋人民教师评选等)、假期疗养中,按照层级发展需求予以优先、重点推荐或确定(其它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努力创设有利于广大教师实现突破自我和创新发展的人文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保障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为教师梯级培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市直学校要做好培训经费的年度预算,落实名师工作室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有关学校要充分利用好生均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的政策,加强名师工作室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明确职责任务。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方案,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实施工作;各县区、学校要根据发展需要,尽快建立相适应的教师梯级培养机制,为不同层级的教师搭建持续发展、成长的培养平台,并做好规划与落实。

(四)强化管理与考核。各教师教育培训机构要根据动态管理的要求,紧跟梯级发展的需求,强化教师培养的过程管理与实效跟踪,不断健全完善教师梯级培养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将把教师梯级培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对成绩优异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1.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方案

2.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方案

根据《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意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教师梯级培养、共同提升的主旨,坚持市、县(区)、校协同管理的工作思路,坚持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的工作策略,坚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把握、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扎实推进教师梯级培养工作,促进全市教师素质整体提升。

二、实施目标

利用五年时间,培养5000名左右具有一定教学水平和潜力的“东营骨干教师”,2500名左右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的“东营教学能手”,350名左右具有创新精神和教育教学风格的“东营学科带头人”,150名左右在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东营名师”,30 -50名有较高造诣,在全省教育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的“东营教育名家”。通过他们的引领带动,促进我市教师队伍整体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梯级教师的职责

1.东营骨干教师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严格要求自己,制订本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个人成长提升计划,并有效落实。

(3)每学期做一次汇报课,研读一本教育或专业理论书籍,撰写5000字以上读书笔记;有一定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独立完成论文,有1篇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优质课、观摩课评选活动,获得校级优质课等次。

(5)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

2.东营教学能手

    (1)制订本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教学效果。

    (2)每学期在本校完成1节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学年研读若干部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并向学校提交1篇以上的读书心得;撰写5000字以上读书笔记;至少有1篇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表彰。

(3)任期内获得县级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科研课题研究和校本研修,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5)在学校范围内组织学科沙龙,承担指导骨干教师任务。

(6)积极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研讨、论坛、支教等活动。

3.东营学科带头人

(1)制订本校或区域内同学科发展规划,组建课堂教学研究团队,带领团队共同发展,整体提升。

(2)每学年在全市完成1节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学年研读若干部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在全市范围作1场学术报告,撰写5000字以上读书笔记;至少有1篇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任期内获得县级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积极参与全市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和培训任务;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5)在区域范围内组织学科沙龙,承担指导教学能手任务。

(6)积极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研讨、论坛、支教等活动。

4.东营名师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系统、扎实地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成为研究型、专家型的教师。

(2)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主动发挥表率、中坚作用,在教育教学研讨或对外交流等活动中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讲座等公开教学任务。

(3)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校实际,确定明确的教改和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周期内至少有一项教科研课题获市级以上立项,至少有两篇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4)建立名师工作室,组建教师发展专业共同体。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学术沙龙交流等;以东营教育信息网为平台开设“名师博客”,主动承担培养、培训优秀青年教师的任务。对骨干教师开展每年不少于10课时的指导、培训工作,培养周期内要具体指导2-3名青年教师成长为东营骨干教师。

(5)积极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研讨、论坛、支教等活动。

5.东营教育名家

(1)参与其它层级教师的培训工作,确定专题,承担授课任务。

(2)具有指导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教育研究的能力,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参与名师培养工程,每个任期内至少与两名东营骨干教师、东营教学能手、东营学科带头人签订传帮带协议,帮助他们成为东营名师。

(3)建立名师工作室,组建教师发展专业共同体,整体提升团队综合素质;以东营教育信息网为平台开设“名家讲坛”。

(4)积极申报并承担全市重大教育发展和教学改革课题研究任务。

(5)编著或参编出版教育专著。

(6)承担其它相关社会责任。

(二)确定梯级教师培养人选

按照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意见的实施原则和培养范围,结合教师本人申报情况,按层级要求予以合理分层,确定各梯级培养人选。

(三)明确梯级教师培养的着力点

1.丰富培训内容,打造立体培养模式。针对梯级发展不同需求,培养内容在坚持按需分层分级培训的基础上,着眼于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习内容坚持理论研修、教育教学实践与拓展训练、教育教学专题研究与综合考核的立体式培养模式。学习形式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分散研修、校本研修为主。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参与式培训、案例教学等授课方式,穿插组织培养对象论坛、专题研讨、实地考察、论文交流等活动;分散研修、校本研修采取导师指导下的个人自修、专题研究、团队研修等。

2.创新活动载体,拓宽成才途径。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技能比武、教学风采展示、名师上门送教等活动,为教师交流与竞争搭建平台,提供机会。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在各层级教师间建立起多形式的业务联系,举行课堂教学观摩等研讨活动,打造教师专业发展的成长链。邀请学者、教授不定期讲学,充分发挥市外优质教育资源的互补性。多渠道开展教科研成果交流、评选、推广活动,引导教师主动参与研究,在研究中树立终身学习、终身发展的成才理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探索建立导师制,实行双向选择。积极探索建立与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的沟通与协调机制,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担任培养人选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与培养对象协商制定个别化的培养方案并在时间上予以保证。支持教师到国内高校课程教学研究所和全国名校做访问学者,创造条件选派教师到国外访问学习。同时发挥本市优秀师资的辐射引领作用。

4.规范名师工作室建设,实现聚合效应。按照梯级发展培养要求,各有关学校须建立以“东营名师、东营教育名家”名字命名的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须有独立的工作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工作室的职责任务与团队人员组成等要明晰规范,每学年的工作方案与推进计划要有明确的时间表等。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室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自身与团队的引领作用,实现教师整体发展的聚合效应。

(四)强化过程管理及考核应用

1.考核原则

培养周期内,各层级教师的考核,按照各梯级教师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并参照各有关单位的评选、管理与培养要求进行。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培养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时间一般按学年进行。考核等次为合格、不合格两档。公示无异后公布。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东营教育名家”、“东营名师”的考核工作。其它层级教师的考核由相关单位具体负责,并对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

考核合格且达到上一层级要求者可申请梯级攀升,一般为逐级攀升,对于教育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的,可跨级攀升。考核方式采取个人汇报、业绩展示和调查走访等形式。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为不合格,给予保留资格一年或降级处理,并适度核减专项资金。一是未完成梯级教师目标责任任务的;二是不能认真履行梯级教师各项职责的;三是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培训的;四是不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送教下乡、支援薄弱地区(或学校)教育等各类活动的。取消资格后,可以在下一届评选中重新申报参评原梯级教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为不合格,勒令退出梯级培养队伍。一是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二是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包括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办班、从事有偿家教等);三是因个人原因受到法律处罚的;四是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五是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调离教育系统、退休或离职,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自动退出培养序列。

2.具体措施

(1)东营骨干教师。本层级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与三年一个周期的综合考核。按照本层级教师应履行的职责,由市教育局、该层级教师所在学校或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评定并备案。本层级教师考核合格者,作为评选东营教学能手或其它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条件;优先安排学科能力高端培训。

(2)东营教学能手。本层级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与五年为一周期的综合考核。按照本层级教师应履行的职责,由市教育局有关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评定并备案。本层级教师考核合格者,作为评选东营学科带头人或其它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条件;优先安排综合能力高端培训。

(3)东营学科带头人。本层级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与五年为一周期的综合考核。按照本层级教师应履行的职责,由市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评定并备案。本层级教师考核合格者,作为评选东营名师或其它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条件;优先安排综合能力高端培训。

 (4)东营名师。本层级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与五年为一周期的综合考核。按照本层级教师应履行的职责,由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评定并备案。本层级教师考核合格者,作为评选东营教育名家或其它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条件;优先安排个性化的高端培训、研讨、挂职与访学等。培养期满,凡不脱离教学岗位、考核合格者,安排一次外出考察学习。

(5)东营教育名家。本层级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与五年为一周期的综合考核(首先按照有关规定遴选培养人选,经两年培养后,评审确定该层级最终人选,再进行为期三年的重点培养)。按照本层级教师应履行的职责,由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评定并备案。本层级教师考核合格者,作为评选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条件;优先安排参加个性化高端培训、研讨、挂职与国内外访学等。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4年8月底)。开展梯级教师情况调研,制定全市教师梯级培养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区、胜利教管中心、市直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方案内容,明确工作措施,并于8月底前报市教师培训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14年9月至2019年7月)。根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梯级教师的分类指导与培养培训,细化培训项目内容,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9年9月)。在总结教师梯级培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规划新一轮的教师梯级培养工作,完善教师梯级发展培养机制、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继续深化、创新教师培训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推进教师梯级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师培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学校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充分保障教师梯级培养工作,同时强化宣传,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认识,形成良好的实施氛围。

附件2

东营市教师梯级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梁海伟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从涛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陈召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仲卫部  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宋国香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成  员:王学玉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邓志刚  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刘知晓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李洪光  市教师培训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教师梯级发展培养工程具体工作,李洪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 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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