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中心工会关于开展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现转发给大家,请各工会组按通知要求办理。
学校办公室工会 2016年5月13日
各基层工会: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2015年6月13日-2016年6月12日)互助保障计划即将到期,中心工会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度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女:55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自愿参加。参加互助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本单位全部职工的50%。
二、保障期限
有效期为一年。会员交纳的互助费是用于对困难职工的扶助,互助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金不再退还。
三、互助金
26元/人,待遇标准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掌握计划内容,充分利用身边的案例,广泛宣传开展职工互助计划的目的和意义,把好事做好,及时为出险会员申请保障金。并安排专人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请务于5月31日前将互助金存入银行。银行帐户全称: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胜利油田办事处,帐号:211708618118,开户行:中国银行胜建大厦支行(胜建大厦一楼)带银行现金回执单及参加互助计划会员名单到中心工会(A103房间)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发送参保会员名单电子版,到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意外伤害互助计划交费及领取互助金标准(单位:元)
| 互助金领取标准 互助金标准 |
身体伤害互助金 |
生活补助互助金(每日) |
住院补助互助金(每日) |
身故和丧葬互助金 |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
| 26 |
最高6000 |
20 |
15 |
15000 |
21300 |
附1:参加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会员名单
附2:参保会员出险申请保障金报案所需资料说明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工会 201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