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读分享汇第二期】《如何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刘福云
读《如何把事情做到最好》有感
作者:刘福云
《如何把事情做到最好》第十一章提到了“设定最后期限”,书中提到,“设定最后期限能够督促自己顺利完成计划,能够激发人的潜能”。结合实际工作,思考如下:
一、问题产生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总是面临着很多重要的事情,有的是学校安排的,有的是部门重要的常规工作。但是由于日常工作比较忙,往往导致一些重要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总是想着“等忙完这一阵再说”,但由于教学和事务性的工作一直存在,再加上还会有很多想不到的临时性工作随时出现,导致很多重要事情放着放着就拖的时间很长,影响了工作效率。伦纳德提到的“设定最后期限”这个做法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二、“设定最后期限”的好处
1.克服拖延,让事情尽快启动。没有期限,我们总觉得还有时间。有了最后期限,就会感觉时间有限,就像是下了一道“开始行动”的指令,能让人更快地从“想”切换到“做”,破解“启动困难症”,就会先干起来再说。
2.有利于做好计划。比如。当我们设定下“下周三前开始年级培优课”这个最后期限时,我们就会本能地去倒排工期: 什么时间确定培优学生名单、教师名单,什么时间拿出初步课程计划、什么时间召开培优教师会等等。最后期限,像一根指挥棒,倒逼着我们把大目标分解成小步骤。
3.像伦纳德所强调的,能够激发潜能,超越自我。如果说一项任务要求两周完成,自己就会感觉就得需要两周才能完成。如果自己设定一周的时间,集中精力,也往往能完成个差不多。有时候不是能力不够,也不是时间不够,是没把自己“逼”到那份上。最后期限,往往就是那个最好的“助推器”。
三、结语
当然,并不是每件事情都需要设定最后期限,有些事情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去思考和准备。如果要给自己设定最后期限,我们一定要根据事情的难度,合理的确定最后期限(既要有挑战性,又要符合客观实际,跳一跳够得着)。最后,感觉“设定最后期限”不是简单的催促,更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