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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2-1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

党员工作的通知

东胜教一中党发2017〕2号

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及教管中心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党委工作实际,现就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严格做好以下六个规定动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夯实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准则》基本精神和《条例》基本要求,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切实增强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从严从实开好民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党支部要利用座谈会、走访交流等方式,广泛征求教职工群众,特别是学生及其家长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各支部党员要结合职能职责查找问题,比如,是否存在进取精神和业务技能不强等问题,是否存在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四)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敢于自我剖析。自我批评要落小落细、见人见事见思想,敢于抛开面子、揭短亮丑,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防止以讲道理代替谈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担当作为、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6个方面,联系自己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查摆和整改落实情况,把存在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要勇于相互批评。坚持以大局为重,从大处着眼,不搞人身攻击;不当老好人,不搞“两面派”,不搞避实就虚,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每人提出的批评意见要有辣味,原则上不少于2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五)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互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人数较多而未设党小组的党支部,可分党员所属的处室或备课组进行)。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六)作出组织评定,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开。2015年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尚未整改完成的,一并纳入整改清单。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结合党支部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立规执纪。

  三、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组织领导。要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研究制定会议方案,进一步明确标准要求,严格程序步骤,细化各个环节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握政策、靠前指导,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四、时间安排

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原则上2017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召开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情况报告,要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学校党委。

  附件: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样表)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样表)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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