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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第一中学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胜利第一中学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东胜教一中党发2016〕14号

为加强学校党内民主建设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制度

第一条  学校党委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条  党务公开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原则。

第三条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1.学校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党委通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重大工作计划及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党委重要工作部署、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目标、阶段性工作重点及进展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及落实情况等。

2.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建工作年度安排、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调研工作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情况;党组织机构调整、换届改选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发展党员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困难党员补助、党费收支情况等。

3.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主要包括: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后备干部推荐、干部调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评先评优及奖惩情况等。

4.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包括: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及整改落实情况、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等执行情况、主动向监督部门及职工群众征求意见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风廉政教育情况及反腐倡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及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规定情况;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出国(境)和外出参观考察规定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重大事项;党员违纪案件的处理等。

6.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党务公开工作在工作程序上应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将需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经胜利一中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按规定和要求,在一定范围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对公开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并进行反馈再公开。

1.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其内容由相关职能处室、年级部提出,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开。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2.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部门负责。

3.提供党务公开内容的相关处室、年级部的分管领导,应督促处室、年级部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公开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有审查监督责任。

4.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五条  党务公开时限采取年度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开的形式分面向社会以及本单位党内、党外三个层面。公开的方法将利用公开栏、召开情况通报会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六条  在公开栏、会议传达和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容由专人负责登记、归档、保存,做到一事一记,年底归档保存。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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