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第一中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胜利第一中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东胜教一中发〔2016〕4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的规范化,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确定公开的主要内容
与学校管理改革密切相关的事项,除国家规定保密、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要求、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凡直接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均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分四项:
(一)校务公开,主要内容:1.学校办学目标、发展规划;2.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教职工聘任、职称评审、年度考核、晋级情况;4.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5.学校基建、物品采购、投资经营、大额服务项目;6.学生奖励、评优等事项;7.学校招生工作情况;8.学校收费工作。
(二)财务公开,涉及学校财务工作方面的有关学校教育经费和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情况,包括接受社会、个人捐赠款物的情况以及工会收支情况。
主要内容为:1.学校收入方面:教育经费拨款、事业收入、社会捐赠收入等。2.学校支出方面: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固定资产购置和大修理支出、补助支出;3.学校各项经费结余情况;4.工会收支。
(三)其他公开,主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结果等。
二、落实具体公开的责任人
(一)学校办公室公开的内容中如: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年度考核、教师结构工资方案等,分管校长为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二)财务部门公开的内容如:财务预决算报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医疗保险等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招生收费通告,个人所得税缴项目,工会收支等,财务部门报账员为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三)总务处公开的内容如:大宗物资采购,基建、维修工程预决算,总务主任为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四)教务处公开的内容如:教师担任课程情况、代课统计、师生出缺勤、招生插班公告,电脑排班情况,教师教学成果奖统计,教务主任为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五)政教处公开的内容如:优秀班集体考核条件、程序,评比结果,学生评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学生各类获奖情况,政教处主任为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六)教科室公开的内容如:学校、教师课题立项、获奖情况,教科室主任为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七)工会公开的内容如:工会评优、教职工民主评议学校情况等,工会主席为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三、公示地点和形式
(一)财务公示地点为校务公开橱窗。
(二)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工会要求公示的项目可以采用以下公示形式:1.网上公示;2.会议公示;3.校务公开橱窗;4.书面公示。
四、公示要求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公开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公示工作,并做到及时公示。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要认真做好监督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取得实效。
2016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