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补充说明
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补充说明
东胜教一中党发〔2017〕6号
各党支部、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胜利一中党委会议制度,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统管派驻机构关于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办法》(东纪发〔2013〕35号)及《中共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补充说明》(东胜教党字〔2016〕7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胜利一中党委会议制度中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三重一大”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2.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行风建设等重大问题;
3.学校发展规划的编制,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重要项目落实等事项;
4.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5.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研究决定;
6.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止;
7.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学校各处室、年级负责人的调整、考核及奖惩;
2.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3.人员调配、教师招聘工作;
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5.市以上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等荣誉评选推荐;
6.学校教职工的调出与调入;
7.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处理;
8.其他重要人事任免奖惩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十万元以上的各类项目安排;
2.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交通工具的购置、国有资产的处置等项目运行;
3.动用较大人力物力财力的重大活动安排;
4.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2.办公经费5000元以上、其他资金1万元以上的使用与管理;
3.资金安排使用审核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财务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5.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二、有关要求
(一)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需提前填写议题报告单、撰写议题材料,并提报分管领导审阅。
(二)学校办公室对领导同意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的议题,提前拟定议程,并做好会议组织和记录工作。
(三)党费的使用必须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附件:1.胜利第一中学党委会议议题报告单
2.胜利第一中学党委会议议题材料
3.胜利第一中学党委会议议程
4.中共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委员会会议纪要
中共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