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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让青春与法治同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12月4日是我们的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我国第十一个宪法宣传日。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颁布,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古训在当今社会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前所未有,同学们能够更加便捷地接触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然而,这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尤其是对于正处于成长关键期的我们来说。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令人担忧的低龄化趋势,这背后既有社会环境复杂多变的影响,也有我们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手机和网络作为现代生活的双刃剑,既为我们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平台,也成为了不良信息传播的温床。面对这些诱惑和挑战,我们年轻的心智往往显得脆弱,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

因此,除了接受正常的价值观教育外,学习法律知识变得尤为重要。掌握法律知识,就像是为我们的心灵穿上了一层坚固的盔甲,能够有效抵御外界的不良影响,减少甚至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法律不仅是约束,更是保护,它像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明辨是非,做出正确的选择。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如同一把坚实的保护伞,庇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之路。在宪法的庇护下,我们不仅生活得温暖而充实,更拥有了追求梦想、实现自我价值的自由与权利。因此,我们应当自觉遵守宪法,深入学习宪法,主动关心时政动态,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和法治观念。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用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校园、推动社会法治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同学们,弘扬宪法精神,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实践。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宪法精神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绽放出绚烂的花朵,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共同营造一个法治、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成为我们最美青春绽放的成长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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