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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

2012-10-15       中心办公室



关于2012年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中小学、机关各科室:
现进行2012~2013年采暖期的职工住宅取暖费用补贴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东胜教发[2008]5号文件及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单位以下情况的职工可不必填写《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表》(附件一),按上年度填写的《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表》领取职工取暖费补贴。
1 、申领人的配偶是油田家属或油田职工(包括协解、内退、退休),且申领人工作单位、住房情况、职务职称等方面没有变化的。
2 、申领人及配偶均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职工,申领人及配偶工作单位、住房情况、职务职称等方面没有变化的。
二、除上述情况之外的,各单位要组织填写2012~2013采暖期《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表》。
三、填表说明:
1 、《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表》空白表格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复制(使用A4纸)。
2 、“家庭成员情况”一栏的子女情况的填写:只填写已参加工作且已婚自身无住房,现住在父母家的子女。
3 、供暖单位的填写:填写到热力公司的三级单位。
4 、家庭成员工作单位的填写:填写到三级单位。
5 、油地户配偶单位证明的填写:由配偶所在单位县级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
四、上报审核时的注意事项:
1 、需提交的资料:各单位新增申领取暖费补贴的职工,在管理中心住房信息库没有登记的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购买非油田住房还要提交房屋产权证或已在当地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与购房收据的复印件,及结婚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 、各单位对新增户、离异户、油地户初审结束后,上报审核前,首先将学校所有申领取暖费补贴的职工信息填写至《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汇总表》(附件二),并将职工个人工资发放的银行账号填写准确;其次将学校申领取暖费补贴的非管理局分配住房的职工信息填写至《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汇总表》中《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汇总表(非油田住房)》;最后填写《各学校取暖费补贴汇总表》(附件三)。上报审核时职工个人的《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表》,与提交资料复印件及《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汇总表》的排列顺序要一致。
各单位工作人员上报时要提交书面资料一份及电子资料,电子稿请发至jjc@sljy.net或jjc1973@126.com。
3 、上报审核:各学校按照《审核时间运行表》(附件四),按照人事科、后勤办、计财科的顺序进行审核。
4 、公示:各单位提交审核完成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结果没有异议的单位须出具公示说明,同时打印两份《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汇总表》,职工签字后,经学校领导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上报计划财务科及后勤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王升福        电话:8209019
附件:1、《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表》
         
 
                          2012 年10月15日
 

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表在共享区总务处文件夹里,自己下载打印并填写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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