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暨“爱心一日捐”等募捐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东办发电【2012】76号《关于2012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及市红十字会《关于救助特困重病学生和罕见病患者的募捐倡议书》精神,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慈心一日捐”暨“爱心一日捐”等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款时间
2012
年5月31日
—6月15日
二、捐款方式
1
、此次募捐活动的捐赠形式为现金。
“慈心一日捐”,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部队等单位、职工,以及个体私营企业和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捐赠活动。这项捐赠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东营市从2005年起每年组织一次),标准是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盈利的单位捐赠一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资金。所有捐赠款由民政部门按照法规、政策规定全部用于助困、助老、助学、助残、助医、赈灾救助和其他慈善公益事业,并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上级要求,2012年中心捐款标准:原则上县级干部600元/人,科级干部400元/人,普通教职工200元/人。
2
、募捐活动由各单位自主组织,于6月15日前将捐款存入指定帐户,再将捐款登记表和银行存款回执单报管理中心党群办(A102房间),同时发电子版捐款登记表(邮箱:mxl@sljy.net)。捐款人员名单和个人捐款金额各单位要张榜公布并存档备查。
3
、
帐户名称: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工会委员会
开户行:东营银行燕山路支行
(东营市内就近的东营银行均可办理)
账号:666170100100041720
三、有关要求
为了开展好此次募捐活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务必做到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帐款相符、帐目清楚。同时要做好对捐款活动的宣传,对涌现出的典型事例要及时宣传报导。
附1: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捐款登记表
附2:
关于2012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附3:关于开展2012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附4:关于救助特困重病学生和罕见病患者的募捐倡议书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201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