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2-2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位教职工: 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办理,凡我校在职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户口在东营市的居民(在其他单位办理参保的除外)均可办理。请于 12月 20日 —25日带好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学校工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胜利一中办公室 2012 年12月2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