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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胜利花苑一期、锦绣龙轩三期二次房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05 浏览次数: 【字体: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

2013-03-04       中心办公室




关于收取胜利花苑一期、锦绣龙轩三期二次房款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接管理局公共事业管理部通知,将对胜利花苑一期、锦绣龙轩三期住房进行第二次收款,通知如下,请各学校将相关事项及时告知购房职工。

一、收款说明

1、第一次收款按正房预估总价的60%收取,储藏室、车位、车库等未收。

2、第二次房款按以下价格区间为依据进行收取:①正房按正房预估总价的30%收取。②地下停车位价格预估7万元—9万元,暂收7万元。③储藏室预估均价3000—3100元/㎡,暂收2万元。④车库预估均价3800—4000元/㎡,暂收10万元。⑤与地下停车场相连的楼房价格比不相连的楼房高100元/㎡,楼房位置价差、楼层价差暂不收取。

3、最终售房价格按管理局审计后的实际建房成本和房产测绘面积进行调整,剩余房款待第三次收款时一次性交清。

二、收款额度

1、胜利花苑一期第二次收款额度

序号

户型

正房(30%)

储藏室、车位、车库

1

A

17万元

⑴有储藏室的住户,每户暂收2万元;

⑵有车位的住户,每户暂收7万元;

⑶既有车位又有储藏室的住户,每户暂收9万元;

⑷既有车库又有储藏室的住户,每户暂收12万元。

2

B

20万元

3

C

22万元

2、锦绣龙轩三期第二次收款额度

序号

类型

金额(万元)

1

正房

A型

15

B型

17

C型

20

2

储藏间

2

3

地上车库

10

4

地下停车位

7

三、第二次房款交纳时间、地点。

1、3月22日下午2:00-3:30在胜利二中,交款对象为胜北区域所属学校购房职工。

2、3月23日上午8:30-10:40在胜利六中报告厅,交款对象为胜中区域所属学校购房职工。

3、3月23日下午2:00-4:00在胜利六中报告厅,交款对象为胜东、胜南区域所属学校购房职工。

四、收款方式

(一)胜利花苑一期第二次收款方式

1、存款人姓名必须是户主。

2、采用定活两便存单方式交房款,每张存单金额应小于5万元(不含5万元),不限银行。其中,东营银行(原东营市商业银行)每张存单金额可小于等于20万元,同时提供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小于5万元的存单不用提供)。职工在办理存单时应自行加设密码,在现场交款时按银行要求在存单背面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存款人姓名、证件号码、密码、联系电话等)。

3、住户凭定活两便存单、购房确认单、首期房款通知单、首期交款收据、身份证由后勤办为住户开具第二次房款收据。

(二)锦绣龙轩三期第二次收款方式

1、存款人姓名必须是户主。

2、交款方式:

(1)采用交存银行账号方式,职工可直接将款项交存到以下账户内,并在现金交款单或相关银行单据上签字确认、注明户主单位。

收款人名称:胜利油田胜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房建设项目部

开户行:建行胜利支行

账号:37001655401050153685

(2)可采用定活两便存单方式交房款,每张存单金额应小于5万元(不含5万元),不限银行。职工在办理存单时应自行加设密码,在交款现场时按银行要求在存单背面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存款人姓名、证件号码、密码、联系电话等)。

3住户凭现金交款单或相关银行单据、定活两便存单、购房确认单、首期房款通知单、首期交款收据、身份证由后勤办为住户开具第二次房款收据。

后勤服务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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