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最新规定通知
财务报销最新规定通知
1、按上级要求,今后凡有经济业务发生事项,付款单位一栏必须要填写规范,正确填写方式: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若简写如:东营胜利一中、胜利一中等,学校财务不予报销此类发票。此外,规定还要求,业务报销时间不能拖延时间太长,当月发生尽量当月或次月报销,不能有2013年1月发生的业务,直到2013年的年底才报销的现象发生。
2、2013年经费报销工作已全面展开,有经费报销业务的教职工要在规定时间即每周的周一、周二、周三到财务室送审发票,其他时间财务室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工作,不进行发票的接收审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