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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

2014-03-19        中心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师训函〔2014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东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管理中心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与更新对象

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和正副校长。

二、工作平台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data.qlteacher.com/

三、工作流程

(一)学校信息整理

1、各中小学做好学校名称的核对和学校管理员确定,学校名称应填学校的法人正式名称,与学校公章一致,不能填写简称或者习惯称呼。

2、新增学校请务必填写信息表(见附件2),于 320日 前报管理中心人事科备案,同时确定一名信息管理员,要求责任心强,精通微机操作,熟悉教师培训工作

(三)教师信息整理

1、学校管理员凭账号登录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data.qlteacher.com/)以校为单位对本校教师信息的补充采集和修订工作。

2、为加强远程研修组织管理工作,每位教师必须在信息表“电话”栏中填写个人常用手机号码加办公电话,“E-mail”栏填写个人常用电子邮箱。更新教师职称信息,保证每位教师的职称信息准确。

3、补充新增或遗漏的教师信息,修订有错误的教师信息。凡是调动的教师请务必在变动教师时备注其去向。跨市、县调动的教师,报管理中心统筹调整。

4、删除冗余的教师信息。凡是脱离教育系统(含退休、死亡、调离)的人员学校要将其信息删除,同时做好记录和备注。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确保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和整理工作。教师信息漏报或不准确将直接影响远程研修报名及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查询、审核和认证等工作。因此,各学校要对选配的管理员严格把关,明确责任,确保教师继续教育信息数据的准确、完整、安全。

(二)请各管理员按工作流程对已建立的教师信息库进行信息补充采集和修正,对入职、离职、调动等变动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同时对在职人员的信息变动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 各学校安排调整好管理员并相对固定,管理员账户要妥善保管,所设密码要具有一定的复杂度,并要求定期修改。一经发现信息泄露事故,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四)各学校填写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于 320日前 发送电子版(以学校名称命名)至管理中心人事科。

(五)对信息更新整理不合要求的学校将采取退回整改,直至合格。

不明事宜,请与人事科联系。联系人:郑金辉;联系电话:8711153;电子邮箱:sljyrsk@163.com

附件 1、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2、学校(教育机构)信息统计表

    32014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整理日程表

                        人事科

  2014 年3月19

 学校要求:

请全校教师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http://www.qlteacher.com)首页,点击“查询中心”链接或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键入http://i.qlteacher.com,认真检查、核对自己的已有信息。如发现错误或需要更新的内容(如职称变动等),从校园网-文件共享-教科室-2014教师信息采集”文件夹内下载“个人信息登记表”空表,填写姓名和需要修改的项目后放回“校园网-文件共享”内指定文件夹(高中教师放入“教科室”-2014教师信息整理”内、初中教师放入“初中教导处”内相关文件夹),由学校集中录入、更新;新入编教师(已取得编制者)需填写完整登记表,以供学校为其录入、建档。填表时日期、时间一律使用 2009-01-01格式,“电话”一栏填写个人手机号(特别是办公室有可能变动的人员)。上交的登记表以个人姓名命名,提交截止时间为 32617:30。学校向上级提交审核申请后,个人信息将无法再做修改!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按时完成,以免影响个人的远程研修报名、继续教育学分取得乃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如有问题,可联系学校教科室或初中教导处,咨询电话:2757(8232757)(高中部);  8002(8235002)(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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