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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安全科 发布时间:2014-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中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结合冬季安全特点,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寒假和春节期间所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项安全工作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二、认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

放假前,要按照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春节和寒假特点,认真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消防设施、学生宿舍、食堂、交通和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要认真细致,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要严格规范和落实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及师生安全

三、切实做好针对性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在放假离校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学生不私自或结伴到结冰的河、沟、水库、水池上玩耍;提示低年级学生要在家长的陪同下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要求学生不单独出行、不玩危险游戏、不玩危险物品、远离危险地域。同时,要开展好“致家长一封信”等活动,积极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工作,要求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其子女假期活动管理,防止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切实做好假期校园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要严格落实校园各项管理制度,保障门卫、值班、巡逻力量,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重点区域要加强巡逻、专人看护、严加防范,确保万无一失。节假日期间,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有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严禁出现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现象。

各单位请将寒假、春节期间假期值班表于1月25日前报至安全科A101、A124房间。  

                              学校安全管理科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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