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职职工意外伤害等两项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
2014-05-23
党群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在职职工意外伤害等两项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2013年度中心在职职工意外伤害( 2013年 6月 13日 - 2014 年6月12日)、在职职工重大疾病( 2011 年6月8日- 2014 年6月7日)互助保障计划即将到期,中心工会决定继续开展2014年度在职职工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互助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女:55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自愿参加。参加互助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本单位全部职工的50%。
二、保障期限
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有效期为一年。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有效期为三年,会员交纳的互助费是用于对困难职工的扶助,互助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金不再退还。
三、互助金
职工意外伤害互助计划缴费标准:26元/人;职工重大疾病互助计划缴费标准:66元/人.待遇标准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掌握计划内容,充分利用身边的案例,广泛宣传开展职工互助计划的目的和意义,把好事做好。并安排专人认真负责地做好此项工作。
2.请务于 6月 4日 前将互助金存入银行。银行帐户全称: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胜利油田办事处,帐号:211708618118,开户行:中国银行胜建大厦支行(胜建大厦一楼)带银行现金回执单及参加互助计划会员名单到管理中心工会(A103房间)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发送参保会员名单电子版,到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附表一:意外伤害互助计划交费及领取互助金标准(单位:元)
| 互助金领取标准 互助金标准 |
身体伤害互助金 |
生活补助互助金(每日) |
住院补助互助金(每日) |
身故和丧葬互助金 |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
| 26 |
最高6000 |
20 |
15 |
15000 |
21300 |
附表二:重大疾病计划交费及领取互助金标准(单位:元)
| 互助金领取标准 互助费 |
慰问金 |
治疗费用互助金 |
休养康复互助金 |
生活补助互助金(每月) |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
|
| 足月 |
不足月 |
|||||
| 66 |
500 |
5000 |
1500 |
600 |
300 |
10100 |
附件:参加互助计划会员名单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工会
2014 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