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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职职工意外伤害等两项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5-23 浏览次数: 【字体: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

2014-05-23        党群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在职职工意外伤害等两项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2013年度中心在职职工意外伤害( 2013613- 2014 年6月12)、在职职工重大疾病( 2011 年6月8- 2014 年6月7)互助保障计划即将到期,中心工会决定继续开展2014年度在职职工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互助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60周岁(女:55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自愿参加。参加互助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本单位全部职工的50%

二、保障期限

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有效期为一年。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有效期为三年,会员交纳的互助费是用于对困难职工的扶助,互助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金不再退还。

三、互助金

职工意外伤害互助计划缴费标准:26/;职工重大疾病互助计划缴费标准:66/.待遇标准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掌握计划内容,充分利用身边的案例,广泛宣传开展职工互助计划的目的和意义,把好事做好。并安排专人认真负责地做好此项工作。

2.请务于 64日 前将互助金存入银行。银行帐户全称: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胜利油田办事处,帐号:211708618118,开户行:中国银行胜建大厦支行胜建大厦一楼)带银行现金回执单及参加互助计划会员名单到管理中心工会(A103房间)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发送参保会员名单电子版,到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附表一:意外伤害互助计划交费及领取互助金标准(单位:元)

      互助金领取标准

互助金标准

身体伤害互助金

生活补助互助金(每日)

住院补助互助金(每日)

身故和丧葬互助金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26

最高6000

20

15

15000

21300

附表二:重大疾病计划交费及领取互助金标准(单位:元)

       互助金领取标准

互助费

慰问金

治疗费用互助金

休养康复互助金

生活补助互助金(每月)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足月

不足月

66

500

5000

1500

600

300

10100

附件:参加互助计划会员名单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工会

              2014 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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