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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

2014-12-25        党群工作办公室




关于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创城迎检在即,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办单》(东文明督字【2014715)要求,请各学校在按照校园测评标准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学校门口、校内临近学校门口的宣传栏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招贴画)。

2、学生要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

3、对学生进行教育,对校园门口散发的培训广告等可以不予接受或将广告扔至垃圾箱,不要随地丢弃。上学放学时段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逆行。

4、值班老师和要配合校园周边疏导交通的交警,维持好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秩序。

5、注意记录学校外墙或周边办证、售卖枪支等非法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注明类别),并自行发送至市文明办督导组邮箱wmbddz@126.com,电话:8335090

                                      党群工作办公室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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