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Ⅲ级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
关于应对Ⅲ级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Ⅲ级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东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105﹞12号)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并按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1.建议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
2.学校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特殊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3.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降尘频次。
东营市教育局
2015 年 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