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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处室、各年级部(组):

  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通知到每位老师,符合条件的自愿报名。高中部教师到高中教务处报名,初中部教师到初中教导处报名,其他人员直接到学校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1117日下午5:00前。

    学校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荐范围

   岗位设置为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普通中小学及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单位中,被聘用在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级教师。

二、推荐数量及比例

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由单位择优推荐,每个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不推荐。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全市今年共推荐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教师推荐人数分别为1、3、5,全市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比例控制在15%左右。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由中小学教育教学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民主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的办法。各单位按相关规定统一组织推荐,按照个单位不超过1人的推荐数量,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根据省下达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呈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一览表》等,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9日上午8:30到管理中心A332房间统一审校材料、并整改。

2016年11月19日下午5:00到管理中心A332房间统一上交材料。

2016年11月20日上午9:00管理中心统一上报市教育局。

件:  1.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实验技术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3.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电子稿上传校办“通知文件”中)

         4.正高级教师推荐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规定

         5.关于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材料报送及评审表、一览表填写有关情况的说明  

         6.2016年度中小学、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表格 

   7.关于2016年度职称申报有关问题的说明

                        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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