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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四批教学能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评选第四批教学能手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树立一批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方法灵活、教学业绩突出的典型,促进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6月在中心内开展第四批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现任专职教师和一直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兼课每周不得少于5节。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有较强的事业心,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

  2.到2016年6月底具有实际任课5年以上(含5年)的本学科教学实践经验。

  3.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基本功过硬,熟悉课程标准并内化到教学之中,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成绩突出。

  5.在市级“优课”评选活动中获奖。(2016年市级“优课”一等奖名单及推荐市级“优课”二、三等奖名单见胜利教育教科研平台“通知公告”)

    三、评选办法

  1.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的办法,即管理中心级教学能手必须通过学校评选推荐产生,任何学校都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各学校推荐的人选,均应在本校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评选采取材料审查与“优课”考查相结合的方法。参评材料包括2011年7月1日以后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和出版物等。

  3.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认真组织推荐参加管理中心的评选(各学段同一学科最多推荐1人)。报管理中心参评的候选人要认真填报《管理中心教学能手申报表》(见附件1),并报送参评材料及本人申报学科近一年来的教案。学校报送《管理中心教学能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四、评选时间

  1.管理中心能手评选时间安排在2016年6月底进行。

  2.各学校务必于2016年6月27日前将管理中心教学能手参评申报表及证书复印件、教案(需要学校认定盖章),分学段、分学科报中心教研室417室。

  五、奖励办法

  经评选符合管理中心级教学能手条件的,由管理中心授予“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教学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并从中择优选拔参评东营市教学能手。

  附件1:《管理中心教学能手申报表》

  附件2:《管理中心教学能手申报汇总表》

                 教学研究室

                             2016年6月20日

详细内容见校园网共享区-教科室-上报-通知-《2016-06-20关于评选第四批教学能手的通知》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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