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自觉自愿,鼓励奉献。
二、活动安排
(一)捐赠时间:2017年6月7日—17日
(二)捐赠主体:管理中心各中小学在职教职工及中心机关工作人员。
(三)捐赠标准:原则上捐赠个人一天的经济收入。
(四)捐赠形式:以现金形式进行捐赠。捐赠活动由各单位自主组织,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张榜公布捐赠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为了开展好本次募捐活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严格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公开透明。
(二)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爱心一日捐 ”活动的重要意义,讲明捐款用途,做好捐赠动员工作,引领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要及时发现和宣传捐助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确保爱心活动取得实效。
(三)募集资金接收账户信息
户名: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账号:37001655501050009295
开户行:建行东营市西城支行
用途:爱心一日捐
汇款时请在汇款单位栏填写单位规范名称“东营市胜利XX 学校”字样,以便确认汇款单位。
(四)请各学校在6月20日前将捐款存入指定账户,汇款凭证原件和捐款登记表(见附件)交到管理中心A221房间,同时将捐款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ljyzj@163.com。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8711143(6143)
附件2:《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等3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2017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