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考试通知
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
报名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35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教材
本次公需科目学习教材为《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读本》(孙建立、李建钟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
二、网上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5月25日9:00—6月5日16:00
缴费时间:5月25日9:00—6月6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继续教育网(http:// dype.dongying.gov.cn)
参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登陆东营市继续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费每人60元(含教材及考务费)。
三、网上测试
报名缴费成功后,可登录东营市继续教育网进行网上模拟测试。
四、现场考试
现场考试(闭卷)开始时间:7月25日(个人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请参训人员于7月15日9:00 —7月25日16:00到东营市继续教育网打印准考证系统查看本人考试时间,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5日9:00到考试结束。
参训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现场公布,考试合格者记10学分。
五、教材和发票领取
(一)需要发票的人员,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不含公休日、节假日)由单位统一到东营市继续教育协会领取,具体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二)教材由单位持介绍信并附人员名单(姓名和身份证号)统一到报名时所填参保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市直单位的到东营市继续教育协会领取。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6079188
附件:市直及县区教材领取地址及咨询电话
东营市继续教育协会
2017年5月16日
学校注:
相关通知文件及最新学分登记审核政策变化可浏览“校园网-文件共享-教科室-上报”中“2017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文件夹。
附件
市直及县区教材领取地址及咨询电话
| 单位 |
地址 |
咨询电话 |
| 市直 |
东城南一路与东二路路口以西100米路南东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1006房间东营市继续教育协会 |
6079188 |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东营市府前街59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A座509房间 |
8325100 |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39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1202房间 |
8019698 |
| 东营区 |
东营区宁阳路89号0号楼13楼1310房间东营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8208736 |
| 河口区 |
河口区海宁路287号河口区人社局209房间河口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3885671 |
| 垦利区 |
垦利区行政办公新区人社服务中心701房间垦利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2521353 |
| 广饶县 |
广饶县花苑路319号广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6926970 |
| 利津县 |
利津县利一路111号金凤凰大厦345房间利津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5622992 |
附: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东人社字〔2017〕3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68号)精神,经研究确定,东营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下简称公需科目)学习教材为《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读本》。
三、培训组织
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东营市继续教育协会具体负责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考试和管理等工作。
四、学习形式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网上报名、在线模拟测试、现场集中考试等方式。参加培训的人员登录“东营市继续教育网”(http:// dype.dongying.gov.cn)进行注册报名、网上缴费、模拟测试。参加现场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登记继续教育10学分。
五、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更新、拓展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公需科目培训是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抓紧抓好此项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动员,深入宣传,创造条件优先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同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和自觉学习的理念,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以保证学习培训效果。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公需科目学习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其他
公需科目培训报名收费(含教材、考试等),由东营市继续教育协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40号)等相关规定办理。
公需科目培训计划于5月份组织报名,7、8月份安排考试。具体报名及考试等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继续教育网”(http:// dype.dongying.gov.cn)公布。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查看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8日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 年4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