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五批胜利名师的通知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
关于评选第五批胜利名师的通知
各中小学、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中心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胜利名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突出的学者型、专家型教师队伍。
(二)推动以省、市、管理中心三级名师为龙头,以各级教学能手为基础的梯级骨干教师队伍的形成。
二、评选数量
胜利名师30人,其中高中段6人,初中段12个,小学段12人(高初中学段同一学科不超过3人,小学学段同一学科不超过5人)。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二)获得过管理中心及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教师,或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现有齐鲁名师工程人选、东营名师及胜利名师不再参评。
(三)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达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规定的课时量要求。管理中心教学研究室教研员每年须承担中心级以上公开课。
(四)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在本学科教学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
(五)承担过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本人科研成果对全中心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带动作用;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文章(论文、案例、反思等)或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
(六)承担过管理中心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教学公开课、观摩课。
(七)自觉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八)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推荐数量、评选的程序和办法
胜利名师的评选,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管理中心批准等程序进行。
(一)学校成立推荐小组。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小组提出初选人员后,由学校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推荐人数:一中、二中高中学段3人、初中学段1人;十三中高、初中学段各1人;其它学校最多1人(不分学段)。管理中心教学研究室1人。
(二)管理中心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首先由专业评审组对各学校推荐人选进行业绩考核,根据业绩考核成绩按评选数量1:1.5的比例确定现场说课人选,根据业绩考核和现场说课答辩成绩,提出管理中心胜利名师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根据专业组推荐意见进行评审推荐。
(三)管理中心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胜利名师正式人选并行文公布。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
各单位于12月11日将推荐材料上报中心人事科319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
(一)《第五批胜利名师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1份(A4纸打印),并发送电子邮件至rska319@163.com。
(二)《第五批胜利名师申报表》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
(三)《第五批胜利名师申报人员主要业绩及成果一览表》(1页,A3纸打印),一式15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代表本人最高层次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其中提供论文获奖证书的,须同时提供获奖的论文原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近五年(2013年以来)以来在省及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作品或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专著(上述刊物、专著均不包括论文集)等原件(不超过3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用A4纸复印,附上目录,按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表、获奖情况(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与《一览表》中填写的一致)的顺序装订一式1份。
(五)学校管理人员(含校领导和中层人员)参评的需提交近3个学年(2014-2017学年)的教案原件,课程表、详细的兼课明证(教务主任、学校签字、学校盖章)。
六、有关要求
各学校要充分重视胜利名师的推荐工作,严格遵守推荐程序和工作纪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胜利名师评选条件,选拔出推荐人选。各学校在组织推荐时要适当考虑学科结构比例,学校推荐人员总数控制在中心下达的推荐名额以内,同时须注重对教学业绩突出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凡存在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者一律不得推荐。
附件:
1、第五批胜利名师申报表
2、第五批胜利名师主要业绩及成果一览
3、第五批胜利名师申报人员汇总表
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4日
详细内容参考校园网-共享区-教科室-上报-通知-关于评选第五批胜利名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