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全员培训与考核活动通知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通知
关于开展新课程标准全员培训与考核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基于新课程标准与核心素养理念引领的课堂建设工作,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对培训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安排,管理中心拟开展新课程标准全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新课程标准的深入学习,领会其真谛,正确地运用到课堂教学中,提升教学的有效性。
二、培训内容
1.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其中小学科学为《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2017年3月));
2.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
本次培训只对国家课程进行新课程标准培训学习。任教学科不唯一的教师,选择本人主教学科进行培训学习。
三、培训对象
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全体教师。
四、培训时间
即时起至2018年12月28日为培训时间。
五、培训方式
以学校集中培训为主,教师自学为辅。管理中心组织结业考试。
各学校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培训学习方案,对本次培训活动做出安排。要求集中培训学时不少于10小时,并于2018年12月28日前结束培训学习。
请将培训方案加盖学校公章后制作成PDF文件(命名为胜利***学校新课程标准全员培训方案.PDF),于2018年11月26日前,发送到peixun566@163.com和zhaoxying00812@163.com。
六、考核方式(初步意见)
考试将采取统一时间,集中监考的方式进行。初步定在12月底。
将参训教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教师(随机抽取学校教师总人数5%的教师,适当兼顾学科均衡)参加管理中心的集中考试,其余教师参加本校的集中考试。
考试成绩为百分制。参加中心集中考试的教师的卷面成绩即为个人的最终成绩;参加学校集中考试的教师的最终成绩由两部分成绩组成,一部分是教师个人考试的卷面成绩,另一部分是学校参加管理中心集中考试教师的平均成绩,各占50%。
考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相关说明
1.此次培训记为管理中心级(县级)继续教育12学时,12学分。及格成绩为80分。最终成绩在90分及以上者可以记入12学分;最终成绩在85(含)-90分者可以记入11学分;最终成绩80(含)-85分者可以记入10学分。
2.课程标准结业考试试题由三部分组成:通识部分、各学科课程目标、内容与实施建议部分和拓展部分。各学校在培训活动中,不仅要关注原原本本学习课程标准,更要注重指导教师将学习理念付诸于行动,用课程标准指导课堂实践。
3.请注意留存培训实施过程中的各类原始资料(培训签到表、培训图片、培训用资料等),以备后用。
4.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教师加深对新课程标准的学习与理解,确保培训效果,切实推动有效课堂的建设。
附:拓展部分思考题
人事科 教研室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拓展部分思考题
1.“学为中心”课堂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2.“学为中心”的课堂如何体现在课堂设计和课堂实施中?
3.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内涵是什么?在课堂教学实施中如何更好地体现三种学习方式。
4.你如何理解“双主体”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
5.请你结合教学实际谈一谈本学科核心素养1-2条的认识和理解。
6.请你谈谈对学习金字塔理论的认知和理解。
7.请你谈谈传统课堂的弊端有哪些?
8.请你简要叙述对“告之”与“行之”的认知与理解。
9.请你谈谈对导学提纲、导学案、预习单、任务单编制与使用的原则是什么?
10.请你谈谈对课堂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的理解与认知。
(注:学校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之中,请全体教师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提前准备有关学习材料,积极参训,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