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护航青春征程
202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颁布,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宪法是什么?宪法并非高悬于空中楼阁,它如同我们呼吸的空气,无处不在,深刻地塑造并守护着我们的生活。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首先,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从我们呱呱坠地,宪法便赋予我们人格尊严和生命权;当我们背上书包走进校园,宪法保障着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当我们年满十八周岁,宪法将赋予我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让我们有机会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它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等一系列基本权利。正是这些宪法条款,构筑了我们自由、尊严生活的坚实屏障。
其次,宪法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它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与职权,如同一条贯穿始终的红线,维护着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着国家长治久安。
同学们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最终需要在你们手中绘就并实现。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是时代赋予你们的光荣使命,也是你们健康成长、实现价值的必然要求。
第一,要学习宪法,增强法治观念。希望同学们利用课堂、主题活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主动学习宪法知识,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要尊崇宪法,树立宪法信仰。要将对宪法的尊崇内化于心,深刻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更是保障我们幸福生活的根本依托。要相信法治的力量,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第三,要践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要将宪法精神融入日常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当遇到不公时,能够理性、依法表达诉求;当发现违法行为时,能够勇于指正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老师们,同学们,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让我们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再次掀起学习宪法、践行宪法的热潮,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从此刻做起,从自身做起,让宪法精神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遵守校规校纪,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不欺不诈,共同营造一个法治、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为我们自己的青春征程护航!
